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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校園設施

  • 校園維護及發展處按照《澳門理工大學轄下設施和設備使用申請及一般使用規定》實施管理設施和設備的使用;
  • 使用申請者須為本澳註冊機構,不接受個人名義申請;
  • 須於擬使用日六十天前連同申請機構的資料及舉辦活動的目的和內容等詳細資料,向大學提出書面申請。可郵寄或前往大學主校部行政樓遞交;
  • 開放時間:星期一至六(公眾假期除外);
  • 如有查詢,請與校園維護及發展處聯繫
    (電話:8599 6100;電郵:dmdc@mpu.edu.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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