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天氣下之措施
澳門理工大學
學位課程在惡劣天氣情況下所採取之措施
一. 本措施適用於澳門理工大學(下稱“大學”)的學位課程及其學生。
二. 熱帶氣旋或暴雨信號
(一)
一號或三號颱風信號/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所有課堂及考試如期進行。
(二)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以下時段生效時,所有課堂及考試安排如下:
1. 於課堂及考試開始前生效:
信號生效時間 | 以下時段之課堂及考試取消 |
---|---|
上午6:30或之後 | 下午2:00前 |
中午12:00或之後 | 下午2:00至下午6:00前 |
下午4:00或之後 | 下午6:00及之後 |
2. 於課堂及考試開始後生效:
信號 | 課堂 | 考試* |
---|---|---|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 | 立即中止 | 繼續進行至原定結束時間 |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 ||
* 所有戶外考試即時中止。 |
3. 如信號於戶外進行的課堂及考試開始後生效,有關教員及工作人員應將學生帶至安全場所,並確保其安全離開。
(三)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以下時段取消時,所有課堂及考試安排如下,但當天所有戶外教學活動全部取消:
信號取消時間 | 以下時段之課堂及考試如期進行 |
---|---|
上午6:30或之前 | 所有課堂及考試如期進行 |
中午12:00或之前 | 下午2:00至6:00前 |
下午4:00或之前 | 下午6:00及之後 |
三. 大學因應特殊惡劣天氣情況而決定停課或取消考試時,將以通告發佈相關訊息。
四. 關於實習活動,參加實習的學生應遵守有關課程之相關安排及指引。
五. 本措施未列明的事項,大學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