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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斯本大學 - 葡萄牙語言文化(外語/第二語言)博士學位課程

里斯本大學主辦、澳門理工大學協辦

下列中文譯本僅供參考,一切資料以葡文版本為準。

報名期

待定

名額

招生名額共20名。如註冊人數少於12人,則不予開班。

課程目的

本博士課程旨在指導學生就葡萄牙語言文化(外語/第二語言)撰寫具有現實意義、獨創性的高水準論文。葡萄牙語作為國際化、多樣化,並處在不斷變革中的語言,需要通過先進的語法及交際方法進行教學及研究,並應兼顧文化在推動語言多樣性,以及與不同背景的教學對象互動中的作用。

一般修讀年期

三年或六個學期

學分(ECTS)

180

授課語言

葡文

授課地點

澳門理工大學

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葡語教學的應用語言學 I(以葡語為外語 / 第二語言) 必修 336 12
葡語教學的應用語言學 II(以葡語為外語 / 第二語言) 必修 336 12
葡萄牙文化 必修 336 12
多元文化和跨文化動態 必修 336 12
語言學進階專題講座——葡萄牙語聯繫 必修 336 12
第二及第三學年
論文撰寫 必修 3360 120

註:

  •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80學分。
  • 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及遙距教育。
  • 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 學生的總學習時數包括所有授課的時間,尤指上課時間,以及完成實習、研討會、作業、實踐項目、研究、評估或其他學術活動等各類學習項目所需的時間。

 

頒授學位

  • 里斯本大學將向完成教學計劃並在里斯本大學完成公開論文答辯的學員,授予博士學位。
  • 對僅完成博士課程學習計劃授課部分且成績及格的學員,則由里斯本大學按其修讀課程,頒發高級培訓證書。

費用

學生須於第一學年繳納學費90,000澳門元,其後每年50,000澳門元。如學生未能在三年內完成學業,可續修兩年,須繳納相關費用。

入學條件

報名者須符合下列條件:

  • 具有葡萄牙語言文化(外語/第二語言)以及其它社會和人文科學範疇之碩士學位或合法的同等學歷。
  • 特別情況下,具有其它學士學位或合法的同等學歷,以及具備特別的學習和研究資歷者,如其在葡萄牙語言文化(外語/第二語言)和其它社會和人文科學範疇的學歷和資歷得到里斯本大學相關法律部門認可,認為其具備完成博士課程的能力,也可報讀本課程。

甄選

由課程協調委員會負責選拔考生,選拔標準基於其學士和碩士課程成績,是否具有其他專業學歷,以及在澳門公職部門任職時間。

報名

申請者須將下列文件親身遞交至澳門理工大學A101室招生註冊處

報名所需文件:

  • 已填妥之報名表格 (下載表格)
  • 學歷證明文件
  •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個人履歷
  • 擬研究之領域及總體研究目標的說明文件
註:本課程已於2018年獲社會文化司司長批准開辦(第10/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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