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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學生於上課及學校活動期間因意外引致之身體損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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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學生於往返學校之正常旅途中期間因意外引致之身體損傷。正常往返旅途中是指於課堂前/後之一小時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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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學生於上下課及參加學校活動途中因駕駛電單車所引致之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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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學生於澳門境外進行學校組織之活動期間因意外引致之身體損傷(如參加學習/比賽/進行交流/參觀活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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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體校學生參加比賽期間因意外之身體損傷,體校學生之醫療賠償限額為其他學生之兩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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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受傷時,到境外就醫的賠償(只限於境外受傷之緊急醫療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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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包括高等專科學位/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及長者書院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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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專科學位/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年齡上限為60歲;長者書院的學生年齡上限為86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