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優秀新生特別獎學金:
(每名獎學金為澳門幣235,280元) 6名:
藝術類課程
綜合設計、視覺藝術(教育專業)及音樂(教育專業)各1名
獎學金評選辦法:
第一年,以考生參加學院專設的入學考試的總分數(筆試+面試)排序的第一名,可獲上述獎學金。
第二年及往後的兩年,獲獎學生的年終成績(GPA)須達到或超過3.0及獲所屬學校校長推薦,可獲與第一年相同的獎學金。倘若,其中一年未能達到上述要求,即終止頒發該項獎學金。
獎學金發放方式:
免除學費、住宿費及每月發放生活津貼澳門幣2,000.00元。
非藝術類課程
管理學/會計暨金融學、中葡翻譯及電腦學各1名
獎學金評選條件:
考生在2008年全國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普通高考)的總成績達到或超過其所屬省/市的第一批錄取分數線;
獎學金評選辦法:
第一年,按考生的報讀課程及以考生的普通高考總成績除以其所屬省/市的第一批錄取分數線,按得分(商)由高至低排序的第一名可獲該項獎學金;
第二年及往後的兩年,獲獎學生的年終成績(GPA)須達到或超過3.0及獲所屬學校校長推薦,可獲與第一年相同的獎學金。倘若,其中一年未能達到上述要求,即終止頒發該項獎學金。
獎學金發放方式:
免除學費、住宿費及每月發放生活津貼澳門幣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