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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資訊
   
 
  招募學生助理  

  招募學生助理指引:
 
招生暨註冊處負責招募有志於服務學院的學生助理,協助本院各單位的工作。報酬以每小時澳門幣元計算,歡迎有興趣及符合資格的同學報名。

  參加資格:
 
本澳居民並持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本院學位課程及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學生;
學生父母沒有領取政府家庭津貼中的“子女津貼”。

  帶備文件:
 
填妥報名表一份 (可於招生暨註冊處內索取);
填妥格式(職業稅)表格一份 (請參閱表格背頁之填表指示及表格樣本,依照表格樣本之格式,第項(顧主認別)、第項(任職日期)及第項(簽署日期)不需填寫);
填妥直接轉帳/匯款支付授權書一份;
銀行存摺內頁戶主資料部份副本;
近照一張;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兩份 – 正面及背面均影印於同一版);
學生證副本 ( – 正面及背面均影印於同一版)。

  須知:
 
如有需要,學院會先行代扣相關稅項,再發放薪金;
學生助理報酬將於工作完成後之翌月上旬發放;
工作期間,請依照聘用單位指示進行工作,並需準時上班,不可早退;如工作過程中接觸任何機密資料,需一概保密,不得外洩,否則聘用單位有權追究責任;
個人資料(包括銀行轉帳資料)如有任何更改,須重新到本處辦理報名手續,否則,相關人士須承擔有關責任;
曾獲本院聘用或當年同一時間受僱於兩名僱主的學生,需於每年月期間自行到財政局填寫格式(收益申報表)表格;若相關人士未能按照上述所定期限內辦理有關手續,須承擔有關責任;
專科學位畢業後視為離職,如欲在就讀學士學位課程期間擔任學生助理,須重新到本處辦理報名手續;
如學生於在學期間不欲繼續參加學生助理工作,即自願“離職”者,須前往招生暨註冊處提交自願“離職”申請,由學院辦理離職手續。除自願離職者外,同學畢業、退學、休學及非正式退學時將由學院統一辦理離職手續,不用提交申請。

  報名時間:
 
時間:
地點: 招生暨註冊處(總部室)
遞交報名表時請擄帶所需文件,不設補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