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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儲物櫃使用規章

 學生儲物櫃使用規章  

 借用對象
本院之在學學生(高等專科及學士學位課程)。

 儲物櫃使用期
由登記日至所就讀之課程完結止(如繼續升讀學士學位補充課程者,須再次提出申請)。

 登記/申請借用方法
學生在指定日期內(每學年開學期間或參閱學生通告)申請借用儲物櫃。
申請可透過登入“學生資訊網上服務”網頁,選擇“學生儲物櫃借用服務”,儲物櫃編號經電腦隨機抽出,編號一經抽出不得更換。
已成功登記之儲物櫃編號可於SIWeb網頁內查閱。
註:

由於儲物櫃數量有限,每位學生只可借用一個儲物櫃,並以先到先得形式分配。


 儲物櫃使用守則

學生在申請借用儲物櫃前必須仔細閱讀「學生儲物櫃使用規章」。學生如違反有關規章,將被立刻終止使用儲物櫃及日後儲物櫃申請之權利。

學生取得已登記之儲物櫃編號後可自行開啟儲物櫃及使用自備掛鎖。
學生須在指定期限前(儲物櫃使用期內)清理儲物櫃內之一切物品(包括掛鎖),如發現逾期未清理者,儲物櫃內之一切物件將由本院處理或棄掉。
學生不得擅自佔用或轉借儲物櫃,學院保留開啟及清理被佔用儲物櫃之權利。
學生不得存放非法或導致危害環境及他人安全之物品,並應保持儲物櫃清潔,學院保留開啟及檢查儲物櫃之權利。
學生不得在儲物櫃上張貼任何紙張及宣傳物品、塗鴉或破壞儲物櫃,違者須繳付有關維修或替換儲物櫃之全部費用。
放置在儲物櫃內之物品如有損壞及遺失,學生須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有關儲物櫃之服務申請,學生需填妥“儲物櫃服務申請表”後交回學生管理處。
涉及借用儲物櫃之事宜,如在執行中有任何異議,將按學院理事會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