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園地

   
 
規章制度
   
 
  風暴及暴雨措施  
   
理工學院在熱帶風暴和暴雨情況中所採取之措施  
I. 熱帶風暴  
1.
當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訊號時, 所有學術單位應該停止上課 ;
2.
若於下午一時正前從八號風球訊號改懸三號風球訊號、各學術單位應在下午二時半恢復上課 ;
3.
若於下午五時正前從八號風球訊號改懸三號風球訊號、各學術單位應在晚上六時恢復上課。

II. 暴雨  
1.
院長根據相關的實際情況決定繼續或停止上課、測驗及考試;
2.
應盡快傳播此一決定, 尤其是通過電台廣播或招生暨註冊處內的風暴及暴雨措施欄,發送電子郵件到各位理工學生;
3.
對於遲到或沒有出席的學生, 各學術單位不應視作缺勤;
4.
各學術單位應該根據院長決定延期舉行或取消當日之校內測驗、考試與及課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