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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入学规则

一、报考条件

  1. 有意报考硕士学位课程者须具备以下学历:
    a) 具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或
    b) 正修读上述学历课程最后一年(须于办理入学登记前获得相关学历及学位证书)。
  2. 有意报考博士学位课程者须具备以下学历:
    a) 具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或
    b) 正修读上述学历课程最后一年(须于办理入学登记前获得相关学历及学位证书)。
  3. 有意报考者尚须具备报读课程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

注:往届学士毕业生如报读本校硕士学位课程,须参加应届内地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

二、报名程序

a) 提交入学申请;
b) 缴交报名费(澳门元250元);
c) 上载下列文件:

(i) 近照;
(ii) 身份证明文件;
(iii) 学位证书及成绩总表;
(iv) 推荐函两封(由推荐人上载);
(v) 报读课程要求之其他所需文件;
(vi) 往届学士毕业生须提交应届内地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仅适用于硕士学位课程考生);及
(vii) 研究计划书(仅适用于博士学位课程考生)。

  1. 有意报考人士须于报名期内在澳门理工大学网上报名平台完成以下手续:
  2. 考生如在中国内地高等院校取得学位,除提交学位证书外,尚须提交毕业证书。
  3. 如为专升本学历,考生必须同时提交专科及本科的证书及成绩总表。
  4. 正修读学士或硕士学位课程最后一年的报考人士,须提交在学证明及载有所有已完成学科单元/科目的成绩总表;澳门理工大学应届毕业生豁免此项。
  5. 所有提交之文件应为中、英或葡文文本,其他语言之文件须同时附有由相关发行实体、公证署或领事服务的官方译本。
  6. 入学申请在缴妥报名费及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后方为有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或多缴)不予退还或转让,逾期或文件不齐者将视为放弃报考论。

 

三、甄选录取

  1. 有关学术单位将择优安排面试,并以电邮方式通知考生具体安排,未能参与者将视作放弃报考论。
  2. 录取结果将于本校考生平台公布,并以之为准,不作另行通知,也不会以电邮或其他方式回复或确认任何考生之录取结果。
  3. 获录取之考生须自考生平台下载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及其他相关文件(如体格检查表、缴费单等),并须于指定期间缴交费用及办理入学登记,以取得本校学籍;逾期者将被视作放弃入学论。
  4. 获有条件录取之考生,除须完成上款所述之事宜外,尚须于指定日期前提交指定之证明文件(如学位证书、语言能力证明等),方能正式入学。

四、研究生奖学金

考生可申请由澳门理工大学设立的研究生奖学金,有关申请及相关支持文件须与入学申请一同提交,奖学金及相关详情请见ipm.mo/pgscholarships。

五、身心障碍学生支援政策

澳门理工大学为身心障碍学生制订清晰的支援政策及指引,让他们享有平等的入学与学习机会,详见澳门理工大学官方网站。

六、取消开办课程

澳门理工大学有权取消开办任何课程或暂停课程招生。

七、取消资格

考生申请入学时,必须提供真实资料。如有填报不实资料、递交伪造学历或证明文件等任何不实行为,本校将有权取消其报名、录取、入学登记及就读资格。任何已缴交的文件及费用将不予退还,本校亦有权拒绝该等考生日后之报读申请。

 

重要日期
2023-10-15 ~ 2024-04-3024/25学年研究生课程报名 - 硕士学位课程
2023-10-15 ~ 2024-05-1524/25学年研究生课程报名 - 博士学位课程
2024-05-15 ~ 2024-06-3024/25学年本科课程(一般课程)报名 (高考生适用)
每年可获颁发奖学金学生人次:600人+

蔡李琪设计毕业生
设计课程安排同学到各地的机构进行专业实务训练,而我就选择到北京的媒体制作公司实习,接触当地与别不同的特色文化。澳理大让我对设计热忱永不减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