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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理工大学学位课程招生政策规定

 

1. 适用范围

1.1.  本规定适用于澳门理工大学(下称“本校”)的学位课程入学事宜,以及就本校学位课程招生事宜提供原则性及程序性指引。
1.2. 本规定旨在保证:
1.2.1. 以透明一致及有效的方式提供入学资讯;
1.2.2. 甄选出能够从所提供的学习机会中受益的学生;及
1.2.3. 甄选过程以透明一致及公平的方式进行。

 

2. 入学条件

2.1. 有关入学要求之条件,由本校学位课程教务规章规范。

 

3. 甄选录取

3.1. 入学甄选准则和程序旨在确保:
3.1.1. 甄选及录取决定按已公佈的准则公平一致地作出;
3.1.2. 以考生所具备完成课程学习的要素作为考量依据;及
3.1.3. 适时向考生公佈结果。
3.2. 入学甄选以考生的学业能力为首要考量,并按之就其入学申请作出相应的学术决定,目标在于选出较能完成课程并从中获益的学生。
3.3. 学术单位按照课程既定准则,通过以下一项或多项评核对考生作出独立和全面的评估:
3.3.1. 入学考试表现,当中可包括笔试、面试及/或专设考试;
3.3.2. 用于大学入学评估的国际性或国家/地区性公开考试;
3.3.3. 前置学历及相关成绩;
​3.3.4. 个人陈述;
​3.3.5. 递交的作品;
3.3.6. 学术或专业推荐。
3.4. 考生如须参加入学考试以作为甄选条件之一,将获预先通知。
3.5. 录取结果将透过本校招生系统向考生發放。获录取者将获签發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并附同本校教务规章、确认接受录取办法、新生入学安排等相关资讯;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尚载有取得正式录取的条件及期限。

 

4. 入学资讯發佈

4.1. 本校最新的入学及课程资讯载于本校学位课程招生专页(www.mpu.edu.mo/admission),拟报读人士可于有关专页查阅以下资讯:
4.1.1. 可供报读的课程
4.1.2. 入学要求
4.1.3. 入学途径
4.1.4. 甄选原则及方式
4.1.5. 费用及奬助学金
4.1.6. 报名程序
4.1.7. 重要日期
4.1.8. 最新消息
4.2. 学位课程招生简章每学年出版,内容包括当学年适用的课程及入学资讯。
4.3. 本校组织参与各类招生推广、入学谘询活动,如开放日、校访、教育展、升学讲座等,向拟报读人士传递最新入学资讯。
4.4. 招生註册处为拟报读人士提供入学资讯查询及引介服务,拟报读人士亦可透过各学术单位提供的联络方式,向有关单位谘询更多课程资讯。

 

5. 身心障碍学生支援

5.1. 本校为身心障碍学生制定支援指引,让他们享有平等的入学与学习机会。详情请浏览本校招生网页。

 

6. 取消资格

6.1. 考生申请入学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6.2. 如考生在报名及甄选过程中提供不实资料、递交伪造学历或证明文件等任何不实行为,本校有权取消其报名及/或入学资格。
6.3. 因第6.2项所述原因而被取消资格者,任何已递交的文件及缴付的费用将不予退回。

 

7. 最后规定

7.1. 实施本规定所产生的疑问及缺项,由学术委员会议决解决。

 

更新日期:2022年7月25日

重要日期
2023-10-15 ~ 2024-04-3024/25学年研究生课程报名 - 硕士学位课程
2023-10-15 ~ 2024-05-1524/25学年研究生课程报名 - 博士学位课程
2024-05-15 ~ 2024-06-3024/25学年本科课程(一般课程)报名 (高考生适用)
应用型综合性公立大学

蔡李琪设计毕业生
设计课程安排同学到各地的机构进行专业实务训练,而我就选择到北京的媒体制作公司实习,接触当地与别不同的特色文化。澳理大让我对设计热忱永不减退。